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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校园网络文明上网承诺书

浏览量:时间:2019-03-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我校制订了《合肥工业大学校园网络文明上网承诺书》,使用校园网络须签署承诺书。网络安全责任共同承担,信息技术成果共同分享,请大家自觉签署承诺书。

一、本人同意遵守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安全和校园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见附录)。

二、本人承诺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危害网络安全,不利用网络从事以下活动:

(一)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五)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的;

(六)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七)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三、本人承诺不窃取或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非法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四、本人承诺对自己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不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五、本人承诺发送的电子信息或提供的应用软件不存在以下情况:

(一)设置恶意程序;

(二)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

六、本人愿意坚守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性底线,用实际行动争做“有高度安全意识”、“有文明网络素养”、“有守法行为习惯”、“有必备防护技能”的好网民。

  

                  申请人:

                        年     月    





附录: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二、行政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电信业务经营管理办法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三、部门规章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

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四、其他规范性文件

合肥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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