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广合肥工业大学校级高性能计算平台的使用,鼓励优秀科研成果产出,现针对平台成果实行积分制度,并制定如下积分累计及兑换规则(试行):
1. 针对优秀科研论文成果的奖励政策:
根据不同类型的论文对应不同数量的积分,如下表:
序号 |
论文分类 |
积分/每篇 |
1 |
Nature、Science、Cell |
30000 |
2 |
SCI一区 或 CCF A类 |
1500 |
3 |
SCI二区 或 CCF B类 |
400 |
4 |
SCI三、四区 或 CCF C类 |
100 |
注:
1)SCI论文分区参考对应年份的中科院分区目录:其中SCI一区为大类或小类一区论文,SCI二区为大类二区论文,SCI三区大类三区论文;
2)合肥工业大学需为该论文的第一完成单位,且合肥工业大学师生为该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
3)论文需标注致谢,致谢模板为:
本文的计算工作在合肥工业大学高性能计算平台上完成。
The computation is completed on the HPC Platform of Hef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2. 用户其他成果奖励政策:
用户撰写的实验报告、平台软硬件使用教程、调优经验等,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并采纳发布的,予以 100积分奖励。
3. 积分兑换规则
1积分对应高性能平台1点数。奖励积分将充入教职工高性能平台账户,奖励不可折现、不可转让。
本办法由合肥工业大学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2025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