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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账号管理规定

浏览量:时间:2021-10-09


为确保合肥工业大学校园网安全和稳定运行,维护学校师生的利益,营造良好的教学、科研、对外交流、管理和服务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合肥工业大学校园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上网账号

1.上网账号是我校用户访问互联网时进行身份认证的登录账号。学生账户采用自动集成方式统一注册,用户无需注册。教工用户的账号分为两种,新教工在入职时会自动同步信息门户ID生成一个免费上网账号,如果工作需要可以再申请其他付费上网账号。

2.学生毕业离校6个月后,其账号将被设置为停用状态,一年后自动删除。学生离校后如需继续使用该认证账号,需在毕业离校2个月内向信息化建设与发展中心提交申请,办理账号的延用手续。教工和其他用户在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其账号将被设置为停用状态,一年后自动删除。

二、信息门户账号

3.合肥工业大学信息门户统一认证账号是学校为在校师生和校内单位员工提供的登录学校信息门户的账号,用户可以使用该账号登录学校信息门户并通过信息门户单点登录其有权限访问的校内应用系统。统一认证账号实行实名制方式管理。

4.新入学的本科生、研究生由教务处、研究生院提供学生名单,统一开通统一认证账号,并初始化密码;新教工人事处报后自动开通教工信息门户统一认证账号。

三、其他账号

5.其他应用系统账号,参考各业务部门的管理规定。

四、统一要求

6.超级管理员、系统管理员等角色不得由同一人担任,尤其是自建系统的admin账号,请按照相应规定,设置强密码。

7.账号仅限符合规定的所有者本人或本单位使用,禁止用户将账号以任何形式转让给他人或其它单位使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所有者本人承担。

8.用户对自己的账户等敏感信息负责妥善保管,要及时、经常更改密码。如因用户名及密码保管不善导致校内各应用系统信息资料泄露或丢失,用户应自行承担责任。

9.用户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所传送的信息不得损害国家、学校和他人的利益,不得利用账号从事违法活动或传播不良信息。用户应对其账号的使用行为负完全的法律责任。

10.对于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校管理规定的行为、或因主观或客观原因给学校各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带来不利影响或后果的用户,信息化建设与发展中心将采取相关措施,锁定或关闭其账号,终止其继续使用账号的资格。

11.本规定由信息化建设与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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