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学校互联网IP地址资源使用的管理,保障校园网络安全,保证校园网成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可靠的公共服务平台,根据《网络安全法》、工信部《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安全管理协议》《合肥工业大学校园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接入合肥工业大学校园网所有的网络用户。
第三条 信息化建设与发展中心是校园网络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校园网IP地址的管理、分配和维护。对用户提交的IP地址服务申请进行评估审核,并负责提供相关的服务。
第二章 地址使用规范
第四条 学校网络实行动态IP地址分配方式,信息化建设与发展中心负责为校内所有用户提供动态IP地址分配服务。
第五条 未经信息化建设与发展中心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设、分配IP地址,不得干扰或阻止正常的校园网动态IP地址分配服务。
第六条 校园网用户不得利用校园网IP地址向其他用户提供有偿服务,未经批准不得使用校园网IP地址架设服务器对他人提供服务。
第七条 校园网用户违规使用IP地址、扰乱校园网IP地址的正常分配和使用,一经发现,将停止其网络服务。造成网络信息安全事故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信息化建设与发展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