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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项目验收办法(试行)

浏览量:时间:2019-12-05

一、服务对象

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已完成,待验收)

二、办理流程

1.项目承建商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验收材料和验收申请,项目建设单位初步验收。

2.小于100万元的建设项目,按合肥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验收流程,自行组织项目终审验收(信息化建设与发展中心参加),并形成终审验收报告。

3.建设单位准备验收文档及相关附件(设备验收表和承建商验收材料),报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化建设与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办公室)审核。

4.大于100万元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办公室组织终审验收,形成项目终审验收报告并报办公室备案。

5.按办公室要求和专家意见整改至验收通过。项目运行进入质保期。

6.按实验室与设备处的设备管理规定,进行固定资产建账,按合同支付相关剩余款项。

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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